辽宁公共场所检测

发布时间:2019-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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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共场所包括:

(一)宾馆、旅店、招待所、农家院民宿、咖啡馆、酒吧、茶座:

(二)公共浴室、美发店、美容店、美甲店;

(三)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KTV、舞厅、音乐厅等文化娱乐场所;

(四)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公园;

(五)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

(六)商场(店)、书店;

(七)候诊室、候车(机、船)室、公共交通工具。 

依据标准: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GB37488-2019 

一、室内空气、微小气候检测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卫生、微小气候等进行卫生检测,检测每年不得少于一次。

检测项目: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甲醛、氨、苯、甲苯、二甲苯、可吸入颗粒物、空气细菌菌落总数、温度、湿度、风速、照度、噪声、氡、TVOC等。

二、公共用品用具检测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的公共用品用具进行卫生检测,检测每年不得少于一次。 

检测项目:

细菌总数、大肠菌群、真菌总数、致病菌、感官指标、棉织品PH等。

三、游泳池水、沐浴水、二次供水检测

公共场所经营者提供给顾客使用的生活饮用水应当符合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游泳场馆和公共浴室沐浴水质应当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 

检测项目:

1. 游泳池水:游离性余氯、化合性余氯、氧化还原电位、氰尿酸、pH、浑浊度、尿素、细菌总数、大肠菌群等;

2. 沐 浴 水:浑浊度、嗜肺军团菌;

3. 二次供水: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值、氯化物、总硬度、耗氧量、硝酸盐、氨氮、挥发酚类、氰化物、亚硝酸盐、铁、锰、砷、铬、铅、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游离性余氯等。

四、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检测

  公共场所中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应当进行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根据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标准WS394-2012规定,有关管理单位在日常运行中应当按照管理标淮对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状况进行清洗消毒和检测,每年检测不少于一次。

检测标准: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标准 WS 394-2012

检测项目:

1,风管内表面:积尘量、细菌总数、真菌总数;

2,送风中:β-溶血性链球菌、 细菌总数、真菌总数、可吸入性颗粒物;

3,集中空调系统:新风量

4,集中空调冷却(冷凝)水:嗜肺军团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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