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公正性声明

为保证检测活动的公正性,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确立在行业及客户中的诚信地位,本公司特作如下声明:

本公司为独立法人单位,有独立从事检测活动的资格和能力,一切检测活动不受外部因素影响,对所有客户均持第三方立场,保持相同的工作质量,严格执行 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委托合同,维护检测的公正性,保证检测过程科学、公正、准确、规范,检测结果真实、可靠。

严格执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RB/T 214-2017)的规定,保护客户的商业机密、信息、数据和所有权,在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的同时承担检测活动相应的法律责任;在资质认定证书规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内出具报告数据、结果;不擅自篡改数据、结果,不出具虚假数据和结果;不伪造、变造检验报告结果;不转让、出租、出借资质证书和标志;不伪造、变造、冒用、租赁资质证书和标志;不使用已失效、撤销、注销的资质证书和标志;积极参与同行业比对实验,并与这些机构保持良好的接触和沟通,以不断提高测试水平和能力;当环境、设施、设备及人员情况发生变化,不能持续符合资质认定要求时,不擅自对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本公司所有检验检测人员承诺不在两个或两个以上检验检测机构执业;本公司也不聘任在两个或两个以上检验检测机构执业的人员。